权柄根据于分别
作权柄的人要在生活和享受上分别为圣
拿答、亚比户为什么献凡火?根据利未记十章九节,神事后对亚伦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会读圣经的人,都感觉他们二人是因喝了酒,才献上了凡火。又根据五节的记载,他们也许是在圣所中露了身体,所以死后,人给他们穿袍子。喝酒的人也是最容易露体的。以色列人可以喝清酒浓酒,作祭司的就不能喝酒。这乃是享受的问题。别人能享受的,我们不能享受;别人能喜乐的,(酒也代表喜乐,)我们不能喜乐。事奉神的人总得受约束,分别圣与俗、洁与不洁。我们固然应维持与众弟兄姊妹在身体中的交通,但因我们有特别事奉的缘故,所以不能随便。凡叫我们不能约束自己的,都不能作。
利未记二十一章特别记载,神对事奉祂的祭司,有分别的要求:
(一) 不可因死亡沾染自己,要有分别;除非是骨肉之亲(1~4)。这是普通的要求。
(二) 在服装上、身体上,要有分别(5~6)。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周围,(这是埃及人拜太阳时所作的,)也不可用刀划身。(这是非洲人作的事。)
(三) 在婚姻上要有分别(7~9)。
(四) 作大祭司的有更高一层的要求,他不可挨近死尸,连父母死了都不可受沾染(10~15)。所以事奉神的职位越高,神所要求的也就越高。神对于事奉祂的人,乃是注意到底他们分别自己没有。越亲近神的人,神的要求也越高。你亲近神的度数,就变作神要求你的度数。越是神所托付的人,神所要求的就越多。神对于事奉祂的人,非常注意他有没有分别为圣。
权柄根据于分别
权柄根据于分别。没有分别,就没有权柄。你若喜欢与一群人同过生活,你就不能作权柄。你若有非常放松的来往,就不能作代表权柄。权柄越高,分别越大。神是最高的权柄,所以神有最大的分别。我们每一个人,在不圣的事上,要学习和别人有分别。主耶稣本可随意作事,但祂为门徒的缘故,就自己分别为圣,就是分别出来站在圣洁的一边。我们要甘心的喜欢追求更深的分别。(是与不圣有分别,不是与神的儿女有分别,作自命不凡的人。)越分别为圣,受神的约束,服在神的权下,就越能作权柄。在教会中如果作权柄的不行,顺服就不能维持。权柄不解决,教会总是纷乱的。
作权柄的人,乃是不夺权柄的人;作权柄的人,乃是事奉神的人,乃是付上代价而不要热闹的人;乃是要爬得高,不怕孤单,而有分别的人。愿我们都能摆上一切,以恢复神的权柄。这乃是主在教会中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