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限制并尊重别人
让别人尽功用
尽功用的第二个律是在林前十二章17-18节:“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这里所表明的原则,就是在我们聚集的生活中,我们总是要留下余地,让别人尽功用。
不一手包办
直率的说,就是不要一手包办,也不要身兼数职!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想要见到全身只有一种单调的功用。全身都是眼是不合情理的,眼睛想作全身的工作也是不合情理的。主命定身体是多样化的,有耳有鼻,有眼也有手;不是划一的,当然也不是一个器官垄断一切。这样看来,如果前一个原则是为着那些退缩的人,这一个原则就是为着那些太过的,想要作整个身体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我再说这句话:不要一手包办,也不要身兼数职;你并不是一切!
个人主义者
有些人来参加祷告聚会,只能自己祷告,不能听别人祷告。他们愿意带领祷告,却不愿意跟着别人祷告。他们要别人听他们,并说“阿们”;却不耐烦听别人祷告,并说“阿们”。他们盼望自己的那一分成为聚会的重点。他们是个人主义者,甚至当他们与别人一同祷告时也是这样。在与人的交谈中,他们也表现出个人主义。他们只能谈到自己和自己的工作;谈到别人的工作时,就听不进去,总是打断人的话,插进一些关于自己的话。他们缺乏接受的能力。个人主义是基督徒工作令人感叹的征象。这就是说,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事变得如此重要,以致我们对别人所作的不感兴趣。今天在基督的众肢体中间,有许多的挫败与损失,乃是因着我们中间一些资深的神仆,不愿意让别人尽功用。我该好好的服事,但是当我尽了功用以后,就要站在一边,把空位让给别人。因为身体的首要原则乃是:“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林前三8)。
甘心受限制
我既是肢体,就该预备好接受另一肢体所供应的。我自己必须甘心受限制。教会在祷告么?我必须预备好,保持安静,把机会留给那些“较软弱”的去祷告。我有讲道的恩赐么?我必须学习坐下来听别人的。不管我的度量是大是小,我既是肢体,就不敢越过这度量,因为十字架的记号是在一切过大者,一切对身体是外来的异物者身上。我必须甘心乐意受限制,只留在自己的范围之内,让别人在他们的范围里服事。我必须因别人对我的服事而快乐,并且接受他们给我的帮助。
尊重别人
第三,我们来看林前十二章21-22节:“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简单说来,就是绝不想要切除别的肢体。不要以为我们凭元首的能力就能行动,而不需要肢体。一个肢体的软弱或笨拙,不能叫我们把他切除。我们不敢对另一位说:“我用不着你。”我们反而发现,从那些我们按天然所不尊重的肢体身上,我们能学到许多。我们可能常常要向那些易于被轻看的人要求祷告的帮助。唉!我们竟会感到这样作会贬低自己,甚至有失自己属灵的身分。但是主却肯定的说,即使是最软弱的肢体,祂也为他预备了一个地位,且能使用他。
倚靠身体的经历
几年前,我遇到一生中极大的难题;这件事关系到我个人在事奉上得着圣灵浇灌的问题。我一方面深觉有这需要,另一面又有一点道理上的困扰。然而无论我怎样尽力祷告,好像主既不愿答复我的问题,也不愿指示我进入这个经历的路。我知道祂定规要我得着更多,但我构不上,我觉得必须把这一件事弄清楚,不然我就无法往前。若说这是我整个职事的紧要关头,我想一点也不为过。那时我正在中国一个比较偏远的地区传福音,我自以为对主有点认识,而那些与我有同样认识的神仆都离我很远。我是被主打发到那里的;无疑,那里有人有需要,也有人肯接受,但总是有所缺。我的传扬缺乏能力,也没有多少果子。而神所要给我的,似乎我又得不到。我无法单独过这个关;那时我最需要的就是交通。但是那里去找呢?不错,那里是有一班单纯的信徒,一些乡下人;我一直住在他们中间,但我觉得,他们对主的认识太少,在我所面对的巨大难处上,他们一定帮不了我。他们甚至没有足够的真理基础,能清楚了解这事而为我祷告,所以一定不足以带我过这个关。我忘记主的身体了!最后我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我不要放弃,就只好请他们进来。于是我请求这些简单的弟兄们来应付我的需要。我尽所能的把难处告诉他们,他们就祷告了——就在他们祷告的当儿,亮光来了!这事无须解释,难处解决了,并且是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从那天开始,祝福就如潮水般一直涌流。的确,神常常把我们带到一种境地,叫我们无法单独通过。一个自认“神与我同在就够了”的人,事实上是拦阻了神。那一天,主教导我,叫我看见那些身体上看来是软弱的肢体,对祂的确是最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