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撒的婚娶|美妙的婚姻
创世记二十四章,给我们看见一个美妙的婚姻,就是以撒的婚姻。为什么说这个婚姻是美妙的呢?因为以撒预表基督是新郎,利百加预表教会是新妇。这个婚姻,不是仅仅叫一个单身汉有美满舒适的生活,而是完全为着达成神永远的目的。神要达成祂的目的,或者说,神要成就祂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如“我必使你的后裔繁增,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二十二17),那么以撒就要生出后裔才行。可是,没有婚姻,以撒怎能生出后裔呢?没有别的法子,这单身汉若要得着后裔,以达成神永远的目的,就必须结婚。以撒的婚姻不是寻常的,也不仅仅是为着他的人生,乃是为着达成神永远的目的。
这个婚姻的美妙之处,还不仅如此。我们还必须要重点来看在利百加和以撒身上,有哪些特征?
首先,利百加“容貌极其俊美,还是处女”(创二十四16);她是纯洁、单纯的,也是仁慈、殷勤的(创二十四18-20)。亚伯拉罕的仆人要水喝,她立刻给他水喝。她也为他的骆驼打水。从井里打上水来,倒在槽里,给十只骆驼喝,对一个青年女子来说是件艰苦的工作,但她这样作了。青年姊妹若要在神的主宰之下,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她们就需要仁慈又殷勤。不仁慈又松懒的青年女子应当独身。人请你作一件事,你必须为他们作两件事,并且第二件事该远超过第一件事。你不仅该给人水喝,也该为他的十只骆驼打水。你若这样作,你就有资格得着你的丈夫,你的以撒。这是对所有青年单身姊妹的忠告。
其次,利百加是绝对的(创二十四57-58、61)。虽然她从来没有见过以撒,但她亳不犹豫地愿意去他那里。她没有对母亲说:“母亲,我从来没有见过以撒。也许我该先与他通信,然后请他来访问我们,我才能决定要不要和他结婚。”利百加没有这样说。虽然她的哥哥和母亲犹豫不决,要她至少再住十天,但她说:“我去。”她是绝对的。
再次,利百加也是服从的(创二十四64-65)。当她看见以撒,晓得他是谁的时候,“就拿帕子蒙上脸”(创二十四65)。蒙上脸的意义,乃是服从的表示,这也是蒙头的意义。在属灵的意义上,姊妹们服从的记号,不是仅仅把一块布放在头上,或以此作装饰,而是结婚了,她们的丈夫是她们的头,自己的头就必须蒙起来。这是婚姻真实的意义。
最后,我们来看以撒有哪些特征。圣经告诉我们,以撒不是一个活跃的人,因他没有作什么。他不过住在井边,在活水之地旁边。“天将晚,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创二十四63),圣经译者对于本节希伯来文的译法不尽相同。有些译本译为以撒到田间去祷告,其它的译本说他到田间去敬拜。以撒在主面前默想,很可能想到他的婚姻。他失去了母亲,还没有妻子,最可靠的仆人又出门在外。以撒不知道仆人会不会回来。家中没有安全或保障,使他在为难的处境中。因此,他出去到田间寻求主,在神面前默想。
当他默想的时候,利百加来了。仆人将一切所发生的事告诉以撒,以撒就接受父亲为他所作的,娶了利百加。他的婚姻来自承受,不是来自奋斗。他没有为着妻子奋斗;他承受了父亲为他所作的。他没有作什么事,来得着一个妻子。他不过接受父亲为他所得着的。他这样行,就是与主是一,使神的目的达成在他身上。他没有举行结婚典礼,却有真实且稳固的婚姻。以撒的婚姻最终达成了神的目的。在创世记二十四章,那些人的生活不仅仅是为着自己的人生,他们的生活乃是带进神永远目的的达成。属灵意义上,以撒生出后裔,就是神呼召我们来生出基督,并为着神的经纶(计划或安排)产生神的国。
(以上内容参见《创世记生命读经》第六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