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代表权柄的人必是服权柄的人
在旧约中大卫乃是第二个被神设立的王,在大卫之前有扫罗,也是被神所设立的王。大卫是神现在所要建立的权柄,是神现在的受膏者。扫罗是被神废弃的权柄,是过去的受膏者,神的灵已经离开了他,但是扫罗还在位。大卫已经被立为王,而扫罗还不下来,大卫怎么办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见,大卫如何顺服权柄,而不建立自己的权柄。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他能作代表的权柄,因为他是真正服权柄的人。
等候神来建立权柄
撒上二十四章说到在隐基底发生的事。扫罗追杀大卫,大卫进一个洞去躲藏,后来扫罗也进那个洞去大解。大卫藏在洞的深处,他把扫罗的衣襟割下一块拿走,他便心中自责(4下~5)。他的良心非常嫩,非常敏锐。撒上二十六章说到大卫又有机会杀扫罗,但这次他只把扫罗的水瓶和枪拿走了(12上)。大卫割了扫罗的衣襟,拿走扫罗的身外之物,如此本来可以给扫罗作一个凭据,好向他说响亮的话(17~20);但这是律师的作法,不是基督徒的作法。律师是只讲理由,只讲凭据的。但基督徒只讲感觉,不讲理由;只讲事实,不讲凭据。大卫有基督徒的感觉,所以他割了扫罗的衣襟就自责。我们是在神面前讲事实的人,不是讲政治的人,所以不能注重手续。在上海、在福州我们都看见有弟兄重手续、重凭据。但在这里有一个人,他割掉扫罗的衣襟,就以为错。基督徒乃是讲里面的感觉,不是讲凭据的。世人是讲凭据的。割衣襟,拿走水瓶和枪,话虽然能够说得响,但心中却受责备。大卫是能顺服权柄的人,他从没有破坏扫罗的权柄,他等候神来建立他的权柄。大卫能等,他不帮神的忙叫扫罗早点死。一个作神权柄的人,必须学习不建立自己的权柄;反而必须建立在他之上的权柄。
不仅有神的拣选,还得有教会的拣选
撒下一章说,有一个人来报告大卫说,是他把扫罗杀了,以为可以得赏,结果大卫反把那人杀了。那人的错乃是,他干犯了神的权柄(10~15)。对大卫来说,这虽然不是干犯他自己,但干犯扫罗的权柄也错了。无论干犯什么权柄,他都加以审判。
扫罗死后,大卫问神:我上何城去?当时扫罗已经死了,王宫是在基比亚。全以色列国谁不认识大卫?大卫一看见扫罗死了,就应该立刻带战士去京城;就是按人情来说,也是应该带着他的军兵快快到基比亚去。这机会稍纵即逝,怎可失去?而就是按常识说,也应该去基比亚。顺服至此可以了,谁不认识大卫是战士?但大卫作事很特别,他要求问神;结果神却叫他到希伯仑去(二1);希伯仑是一座小城,是不关紧要的。但这时从犹大就有人来,膏他作犹大家的王。这给我们看见,大卫不是自己抓权,乃是让神的子民来膏他(4)。撒母耳膏他,是神拣选他;犹大人膏他,是神的子民拣选他。(预表教会的拣选)。大卫不能反对或拒绝犹大人膏他,他不能说,我既有神的膏,何必还要你们来膏我呢?有神的膏是一件事,有神子民的膏乃是另一件事。代表的权柄,不仅要有神的拣选,还得有教会的拣选。所以无论何人,不能自己把权柄强压在别人身上,必须让神的儿女来拣选。
大卫没有上基比亚,乃是在希伯仑等候神的子民来;并且在希伯仑一直等了七年六个月。七年半并不是一段短的时间,但大卫不急。我没有见过一个充满了自己,要自己得荣耀的人,是神所拣选作权柄的人。神膏大卫不只作犹大家的王,也作以色列全国的王。但神的子民还没有接受,他就不出来。现在只有犹大家膏他,他就先作犹大家的王。他不急,他能等。
七年半之后,以色列众支派来到希伯仑,对大卫说,“我们原是你的骨肉。从前扫罗作我们王的时候,率领以色列人出入的是你;耶和华也曾应许你说,你必牧养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君”(五1~2)。犹大人在希伯仑接受他作王,七年六个月之后,以色列众支派的长老才来膏他作王。然后他又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在大卫身上我们看见,权柄不是自己立的,不是要压服人;而是神设立的,也是人来膏的。作权柄的人不是自己立自己为王,作权柄的人也不只是神立他为王;乃是神拣选,再加上神的百姓承认。大卫是真正的王。所以新约说到大卫,就冠上“王”的称呼(太一6)。但所罗门就没有被冠上王的称呼。大卫为王,乃是新约特别承认的。因为他不凭自己,他有神的膏,并且等神子民的膏,就是教会的膏。
我们不仅应有主的膏油,更应有教会的膏油,才能作神儿女的权柄。大卫从三十岁等到三十七岁,他没有疑惑说,以色列人若不来膏我,怎么办?大卫就是如此服在神手下。凡认识神的人都能等,认识神的人不必用自己的小指头动一下来帮助自己。你的光景若是对的,不只主承认你作祂的代表,教会也承认你是神的代表。盼望你们不仅得着神的膏抹,也得着教会的膏抹。你们绝不可用肉体来挣扎,动自己的指头。肉体在这里没有地位。没有一个人能站起来说,“我是神所立的权柄,你们非服我不可。”我们必须学习在主面前先有属灵的职事,等神的时候到了,才可到神儿女中间去事奉。
越会作权柄的,越能维持权柄
大卫为什么在希伯仑等候七年半呢?乃是因为扫罗死后,还有他的儿子伊施波设在玛哈念接着为王(撒下二8~9)。后来伊施波设被利甲、巴拿所杀,他们拿着他的首级到希伯仑见大卫,以为是报好消息给大卫;那知大卫却把他们杀了(四5~12)。大卫在此是审判背叛权柄的人。这又给我们看见,一个越会作权柄的人,他越能维持权柄。我们不能因建立自己的权柄,而让别人的权柄受损。人不寻求权柄,神就越给他权柄。人一背叛权柄,不管是不是背叛你的权柄,都该审判他。大卫这样作,就蒙神子民的喜悦,所以撒下五章说,十一个支派的人,就因此派代表来找大卫。一个认识神权柄的人,就顺服权柄,并且配作权柄。你不该因人干犯自己的权柄,而去对付他;你必须等候神的儿女来膏你作权柄。在神的儿女还没有膏你之前,你如果有任何的不平、埋怨等,就错了。
——节选《教会的正统、权柄与顺服》,第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