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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达到什么要求或条件才可以受浸吗?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三章五节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这里所说的“从水”,就是指着受浸。受浸是人得重生以进神的国必有的步骤,是非常紧要的。 

一、受浸的字义 

新约圣经中的“洗”字,希腊文是“巴布提奏”(baptizo),意即“浸(或蘸)入水中”,“被水淹盖”,或“沉下水中”。这是所有著名的希腊文字典所公认的,也是历代有名的圣经学者所承认的。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说,“我愿意每一个受浸者全身浸入水里,因为这才是浸字的意思。”喀尔文(Calvin)是改教的一个大解经家,他也说,“施浸的字义是浸入水中;入水受浸,是古教会所行的。”所以,无可置疑的,受洗的字义乃是浸入水中。 

二、受浸的人 

相信主耶稣的人,就是有资格受浸的人。因为圣经说,“信而受浸”(可十六16)。这是一个不能更改的定律。不信,或未信的人绝无资格受浸。当初在撒玛利亚的人,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就连男带女都受了浸(徒八12)。他们不只信了福音,也信了主的名。因着他们这样信,所以他们也就都受了浸。 

腓利也曾对埃提阿伯的太监传福音,对他说,你若是全心相信就可以受浸(徒八37)。因此人只要全心相信就可以受浸,不必等到明白许多道理,或加上其他别的东西。不过,我们必须注意,这里是说全心相信,不是半心相信,半信半疑。人必须全心相信,才可以受浸。还有,当初的哥林多人,也是信而受浸(徒十八8)。他们的例子也是必须信了,才可以受浸;并且只要信了,就可以受浸;少于信,就不可;多于信,也不必。 

三、施浸的人 

(1)主的门徒

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祂没有亲自给人施浸,乃是要祂的门徒施浸(约四2)。这些门徒中,当然有的是使徒,但他们不是凭使徒的职分施浸,乃是以门徒的身分施浸。这给我们知道,主没有只叫门徒中间有职分的人施浸,乃是叫门徒,就是信祂的人施浸。所以只要是信主的人,只要是主的门徒,就可以施浸。人若认为必须在教会中有职分的人才可以施浸,乃是不合乎圣经的教训和主的意思的。当初主虽然拣选保罗作祂的使徒,但是祂并没有打发一个使徒,乃是打发一个门徒去给他施浸。那个门徒名叫亚拿尼亚(徒九10,17~18)。当然,要给人施浸的人,在各方面也都应该慎重考虑,寻求主的引导。 

(2)有权柄传福音的,就有权柄施浸

去向万民传福音并施浸的终极使命,主当日不是给了使徒,乃是给了门徒(太二八16,19)。祂乃是要所有信祂的门徒,都去向人传福音,并给人施浸。凡是祂的门徒,既都该向人传福音,也就都该给人施浸。向人传福音是祂门徒的天职,给人施浸也是祂门徒的义务。施浸和传福音是祂对门徒一个吩咐的两方面,这两方面都是祂门徒的责任,也都是祂门徒的权柄。所以谁有权柄传福音,谁就有权柄施浸。 

腓利虽然不是使徒,不过是传福音的(徒二一8),但他不只向太监传福音,也给他施浸。这是说明谁有权柄传福音,谁就可以施浸。并且腓利也是在路上没有教会的地方,自己给人施浸。这也证明,在没有教会的地方,信徒向人传了福音,就可以自己给人施浸。当然这是就原则而论,在细则上,必须有圣灵的引导,像腓利一样。 

当初保罗在哥林多传福音,有许多人信而受浸。但他只给其中少数的人施浸(林前一14~17)。当然其他大部分的人,都是由别的信徒给他们施浸了。所以保罗和那些信徒所作的,叫我们看见,给人施浸,不一定是奉差遣的使徒,或有别种职分的人。但也有人根据哥林多前书一章十七节,就光传福音,不给人施浸,这也是不准确的。使徒虽然说,他奉差遣,不是为施浸,乃是为传福音,但他在必要时也给人施浸;不过在有弟兄们的地方,他少作而已。 

四、受浸的时候 

人一信了主,立刻就该受浸,一点不必等。在五旬节那天,那三千人一领受了彼得所传的福音,相信了主,立刻就受了浸(徒二41)。那些从腓利听见福音的撒玛利亚人,也是信了,就受了浸(徒八12)。埃提阿伯的太监,虽然信的时候正在路上,不便受浸,但也是一信,就立刻受了浸(徒八37~38),毫未等待。腓立比的禁卒和他一家的人,也是当夜信了主,当夜立刻就受了浸(徒十六33)。虽然他们是十足的外邦人,向来不认识神,不晓得主的道,而且当他们相信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以后了,保罗和西拉身上还有棍伤,但他们毫无踌躇,立时给他们这些只一次听见福音而信的人施了浸。 

当亚拿尼亚奉主差遣,去见扫罗时,对他说:现在你为甚么耽延呢?起来,呼求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徒二二16)。扫罗信了,仅仅过了三天(徒九9)还未受浸,圣灵就怪他耽延。若是今天有人信了三天就受浸,人一定会怪他太快。但是我们应该跟从圣灵的意思,不该跟从自己的看法。圣灵认为信后过了三天不受浸,就是耽延。因为主是要人信了,马上就受浸,不该有一时的等待。 

所以在受浸的事上,我们该恢复到一个地步,浸水随着福音的传扬。人一接受福音,信了主,马上就到水里受浸。这样作,是合乎主的意思,是效法圣经的榜样,也有属灵的益处。但这也需要信心和属灵的能力,需要我们的福音传得有能力,需要我们给人施浸有信心。否则,仍不过是效法圣经的字句,而没有属灵的实际。 

五、受浸的地方 

受浸是不拘泥于任何地方,只要有水就可以。当埃提阿伯的太监信了福音,腓利就在路上临时遇到有水的地方,为他施浸(徒八36~38)。约翰福音三章二十三节也说: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浸,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浸。约翰所以在哀嫩施浸,是因为那里水多。这叫我们知道:一个可受浸的地方,必须水够多。任何地方,只要水够多,够将人浸下,就可以在那里受浸。 

从以上经文可能看出,虽然在人的观念和宗教传统里的洗礼很复杂,但是圣经中关于受浸各方面实行的真理却是相当简单明了,再清楚不过了,有的地方出于慎重,需要上长时间的慕道班和考信德,就把不少人拦在了门外,也有很多人要等待一年一度的大洗礼,或许就等了一生,实为可惜。

(Noah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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