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网址:www.jdt365.net 简体繁体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句所说的得救,是指在神面前的永远的得救。这是在我们一信主的时候就得着的。这是说到我们从罪孽的审判,律法的咒诅,死亡的威胁,火湖的刑罚,撒但的权势下被拯救出来。这也是说到我们的过犯得蒙赦免,我们的罪孽得蒙洗净,我们得了称义,得了成圣,与神和好了。这也是说到我们得了重生,得了主永远的生命,我们的灵活过来了,圣灵住在我们的里面。我们得着这样的拯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与我们的行为毫无关系。以弗所二章八至九节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提后一章九节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提多三章五节说,“祂…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行传十五章十一节说,“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

这永远的救恩是主耶稣所为我们成功的。主耶稣是我们的救主,祂来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拯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藉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西一13),叫我们不至于定罪,得以出死入生(约五24)。是主耶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把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叫我们作神的儿女(彼前一3,约十二24),是主耶稣升天把我们带到父神面前,叫我们与父神有至圣所里的交通(来九12,十19-22),远超过了一切黑暗的权势(弗一21)。这完全是主所作的,我们就是接受,就是相信。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说,“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罗马书一章十六节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这一种的得救是永远的;一次得救了,就永远得救。希伯来五章九节说,“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主所为我们成功的救恩是永远的,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

关于我们得救的稳固,我们得救了永不灭亡,我们在圣经中最少能找到十二方面的证明:

(一)就神的旨意说,神叫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得着祂儿子的名分,并不是按着我们的情形而定规的,乃是按着神自己的旨意所预定的(弗一5)。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提后一9)。我们的情形会改变,神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来六17)。神在永远里定规了一个旨意,要救我们,并且是叫我们一个也不失落(约六39),那我们怎么能得救了又不得救呢?我们的得救,在神不改变的旨意里是永远稳固的。

(二)就神的拣选说,神拣选我们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临时的。神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神拣选我们是根据于祂的旨意,不是根据于我们的行为(罗九11)。况且不是我们拣选主,是主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主是永不改变的,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所以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不能摇动的。

(三)就神的爱说,我们的得救是因着神爱我们,不是因着我们爱神(约壹四10)。我们的爱是容易变迁的,神的爱是比母亲的爱更深的(赛四九15),是永远的(耶三一3),是到底的(约十三1),是永不改变的。神这永远的爱,要叫祂的救恩在我们身上永远不会发生问题,永远不会失去。

(四)就神的恩说,我们的得救,不是本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行为,乃是本乎神的恩典(弗二8~9)。我们自己和自己的行为是会变迁的,可是神的恩典是坚定不移的,所以我们的得救是永远可靠的。况且神救我们的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我们的得蒙救赎是照着祂丰富的恩典(弗一7),神的恩典是够用而且有余的,它能负我们一切的责任,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救我们到底。

(五)就神的义说,神救我们不只是因着祂的爱,本乎祂的恩,并且也是照着祂的义。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审判,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神就不能不救我们。神如果不救我们,就要叫神陷落在不义里面。神救我们,显明神是义的(罗一16-17)。我们是神所称义的人,连神也不能不救我们,就有谁能控告我们呢?(罗八33)。公义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神的公义是稳固不摇动的。我们的称义是建造在神的公义上,所以是永远稳固,不能摇动的。

(六)就神的约说,神是与我们立了约来救我们(太二六28;来八8-13)。约是不能改变的(诗八九34),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

(七)就神的能力说,约翰十章二十九说,“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神是至大的,祂的能力也是至大的,没有什么能从祂大能的手里把我们夺去。所以就神的能力说,我们的得救也是稳固的。

(八)就神的生命说,神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神已经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叫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与神发生了生命上的关系,永远的关系(约三16;约壹三1)。生命的关系是不能脱离的,神永远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永不灭亡(约十28)。

(九)就神的自己说,神是不会改变的,连转动的影儿也没有(雅一17;玛三6)。我们所得的救恩是出乎这样的一位神,就怎么会变动呢?

(十)就基督的救赎说,主为我们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主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4);主所作的是永远的,就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因此,“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八34)。谁也不能抹煞主为我们死而复活所成功的救赎,谁也不能定我们的罪,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

(十一)就基督的能力说,“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主与神原为一,主与神是同等的,所以祂的手和神的手是同样有能力的,谁也不能把我们从主的手里夺去。祂大能的手要使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十二)就基督的应许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主应许说,祂总不丢弃我们这些来到祂面前的人。祂这样应许,也是保证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

(以上内容摘自《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本文链接:http://www.jdt365.net/post/64.html
「仅供阅读参考,引用请注明出处」

美地之声 > 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