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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圣经最大的要求乃是顺服神的旨意

神对人最大的要求不是背十字架,不是献祭,不是奉献,也不是牺牲舍己,神对人最大的要求就是顺服。在撒上十五章,神命令扫罗去击打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1~5)。但是扫罗战胜亚玛力人后,却怜惜亚玛力王亚甲,也爱惜上好的牛羊,和一切美物,不肯灭绝,想把这些牛羊献与神(7~9,14~15)。但是撒母耳对他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22下)。那里所献的祭,乃是馨香的祭,是与罪无关的(赎罪的祭都不叫馨香的祭),是叫神悦纳,叫神满足的。但撒母耳却说,听命顺从胜过献祭。为什么?因为连这样的献祭,里面都可能有己意的搀杂。惟有听命顺从是绝对尊崇神,以神意为中心。

顺服的对面就是权柄,要有顺服就得先把自己关在外面,不凭自己顺服。只有活在灵里才有顺服的可能。顺服是对神旨意的最高表示。

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

有人以为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汗如血点滴下,是主肉身的软弱,怕喝那杯(路二二44)。不。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原则上是与撒上十五章二十二节相合的。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乃是顺服神权柄最高的表示,主顺服神权柄胜过十字架的献祭。祂迫切祷告要明白神的旨意如何。祂不是说,我要钉十字架,我定要喝那杯;祂只是听命顺从。祂说,若是可能,让我不必到十字架上。这里没有祂自己的主张。接着祂说,愿你的旨意成就(太二六39)。因为神的旨意是绝对的,杯(即钉十字架)不是绝对的。如果神的旨意不是要主被钉受死,则主耶稣大可不必钉十字架了。主在不明白神的旨意时,“杯”与“神的旨意”是两个。等到清楚了,这“杯”就变成父所给祂的“杯”,杯和旨意成为一个了。旨意是权柄的代表,所以明白神的旨意而顺服的,就是顺服权柄。设若不祷告,无心明白神旨意,怎能顺服权柄呢?

主又说,“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十八11)。主在这里乃是维持神的权柄,主不是维持祂自己的十字架。同时当主明白喝杯(即被钉赎罪)就是神的旨意时,立刻说,“我们走吧。”(太二六46)。主遵行了。因为十字架是成功神的旨意,主的受死就是服权柄的最高表示。整个宇宙中心的十字架都不能高过神的旨意。主是维持神的权柄(旨意)胜过维持祂自己的十字架(献祭)。

事奉神不是要叫我们拣选牺牲,拣选舍己,乃是要叫神的旨意成就。不是我们来挑选十字架,乃是顺服神的旨意,这是基本的原则。原则如果是背叛,连献祭都是叫撒但得着享受,得着荣耀。扫罗可以将牛羊献祭,但神不承认是献祭,因为他有撒但的原则。推翻神的权柄,就是推翻神。所以圣经说,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3)。

我们是作主工的,是作神的仆人,第一碰着的就是权柄。人碰着权柄,会像碰着救恩一样的实际,这乃是更深的功课。我们必须有一次碰着权柄,被权柄打倒了,这时才能作神的工。在与神整个的关系中,就是我们是否碰着权柄?若碰着了,到处都会遇到权柄,我们这个人才会受神约束,才起首能被神所使用。

看见权柄是一大启示

宇宙中有两件大事:信救恩与服权柄,即信而顺服。圣经给我们看见,罪的定义乃是不法(约壹三4)。罗马二章十二节中的“没有律法”与“违背律法”是同一个辞。不法就是不服神的权柄,不服神的权柄就是罪。犯法是行为问题,不法是存心态度问题。现今的时代都是不法,世界上充满了不法的罪,不法之子要显明出来。同时世界上权柄的分量越过越减轻,末后的时代所有的权柄都要被推翻,只剩下不法来掌权了。

因此宇宙有两个原则:一是神权柄的原则,一是撒但背叛的原则。我们不能一面事奉神,一面又走背叛的路,带着背叛的灵。背叛的人虽能讲道,撒但在那里笑,因他里头有撒但的原则。事奉的对面就是权柄。到底我们要服或不服神的权柄?我们这班事奉神的人,必须要有一次基本的认识。比方人一次碰着了电,以后就晓得不能随便了。同样,人若一次碰着神的权柄,给神打倒,以后眼睛就越过越会明亮,不独会审判自己,也会审判别人,知道谁是不法。

求神怜悯我们,拯救我们脱离背叛。我们自己认识了神的权柄,学了顺服的功课,才能带领神的儿女走上正路。

——节选自《权柄与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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