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时刻与主交通
一个作神代表权柄的人,第三个基本要求,就是必须时刻与神有亲密的交通。不只有来往的交通(communion),并且是有东西的交通(communication)。有些人一天到晚有许多意见,他必须学习丢弃他的意见。他每碰到一个意见,都要带到神面前办交涉,看看这些意见是出于肉体的,还是出于神的。这样,神就能逐渐将祂的心意指教他。这乃是基本的需要。许多人基本的难处,就是因为缺少亲近神,就随便说话。这样的人轻易的出意见,随便的奉主的名说话,就是因为他离神太远了。越随便说神的名字,就证明他离神越远。只有亲近神的人,才有敬畏的心,才知道随便发表意见是何等污秽的事。比方:今日在鼓岭的人,就是樵夫,皆能随便讲说政府大官的事;但若是在南京或重庆,你就很少听见有人批评。今天在这里人随便叫总统的名字,若有一日他到鼓岭来,人见他只敢敬畏的称呼某先生或某总统,没有人敢连名带姓的叫他。照样,只有亲近(near)神的人,有敬畏神的心,不敢随便奉主的名说话作事。
我们要知道,交通也是作权柄的基本条件。你越到主面前来,越亲近主,你就越看见自己的错误;你越看见,从前许多事错了,你反以为是对的。你多认识神以后,前十年、二十年你满有把握的事,你以为不错的事,今天如何呢?常常你想:为什么我当时那么眼瞎,为什么那时那么有把握,以为自己不错?今天就发现那些是错得不能再错了。你面对面遇见过神,从此就不敢那样有把握的说话了,你对自己也不信任了,你起首恐惧自己会错了。你从前那么有把握的,今天发现是错的;那么今天所以为的,将来会如何呢?所以如果你是与主有交通的人,你就不敢随便说话。一个人认识得越少,越说他知道得多。凡随便说话的人,都是证明他是离神很远的人。
敬畏神不是外表的装作,只有常到神面前的人才能敬畏神;反之,随便的人,不能约束自己的人,乃是远离神的人。示巴女王一到所罗门面前,就诧异得魂不守舍(王上十4~5)。但今天在这里有一位比所罗门更大的(太十二42)。所以我们到主面前,应该是魂不守舍,不敢随便用主的名,不敢随便说话;应该是像仆人一样等在门口,向神说,我实在不知道什么。求主使我们脱离不明白就说话,不明白就下断案的难处。有时有一件事你必须即刻去作,你又是不常在主面前的人,于是你就骤下断案;这乃是许多人的难处。一个神的仆人,当他不知道神的旨意时,而能随便说话,就没有一个难处比这个更大。人在主面前不清楚即下断案;他一直不清楚,却一直说话,这实在是一个大难处。我们只有常活在神面前,常与神亲近,才能清楚神的旨意。
主耶稣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又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19,30)所以我们要学习听见,学习知道,学习看见。这些都是由于和主有亲密的交通而来的;只有活在神面前的人,才能听见,才能知道,才能看见。有这样学习的人,才能认识神的旨意。当你这样学习活在神面前时,才能对弟兄姊妹说话。当弟兄姊妹有难处,或是教会出事情的时候,你才能知道如何作。除此之外,都是妄称主的名。
你们原谅我说句直话:今天的难处乃是,神的仆人们,或是许多事奉神的人,胆子太大,或者再重一点说,太过放肆。人在神面前没有学习听见神的话,没有学习看见启示,没有学习明白神的旨意,就敢出来说话!我问你:到底你有什么权柄能这样说话呢?谁给你权柄呢?你有什么是和别的弟兄姊妹不同呢?你若没有把握是神的话,你有什么权柄呢?我今天如果把你和争执的人一同带到神面前对证时,你将要如何?你有把握你所说的是出于神的么?如果神说,我承认你的话,那就罢了;如果神不承认你的话,那你有什么权柄呢?你必须记得,权柄乃是代表的,不是自己的。如果你不是代表神的权柄,你有什么资格来说话,你有什么资格来作事?
所有作神代表权柄的人,都必须活在神面前,必须学习与神有交通,必须在神面前受对付、有创口。这样,当你到弟兄姊妹中间,到教会中去说话时,你才不会把自己摆进去,你才有把握你说话的背后有权柄。你千万不要误会,以为自己身上有权柄,以为有权柄是出于你自己。请你记得,只有神有权柄,无论谁都没有权柄。因为圣经说,一切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所以今天,即使在我身上有权柄,不过乃是从神出来,流经过我罢了。必须是神的权柄流出来,流到我身上,我才有权柄,我才能把神的权柄流到别人身上去。否则,我与所有的人都一样,与愚昧的人也没有不同。所有叫我与别人不一样,叫我有权柄的,乃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自己。所以我们要学习敬畏神,与神有交通。这不是随便的事。我们应当对主说,我与别的弟兄姊妹没有一点不一样。今天在地上,若是神安排我学习有一点权柄,叫我学习作代表的权柄,我就必须活在主面前,与主一直有交通,求主让我知道祂的心意。只有在神那一边有看见,在弟兄姊妹这一边才有话说出来。这样,我才能作代表的权柄。
我们为什么要用“交通”两个字呢?因为这不是一次在主面前即了的事,乃是要时刻不断的活在主面前。交通是一生的事。我们可以有一次基本的学习;但活在主面前,必须是继续不断的。我们一从神面前出来,权柄就走了样子,味道就不对了。所以我们必须一直活在神面前,一直敬畏主。我们必须认识,我们是经过审判的,乃是因为神要使用我,所以我必须活在神面前。
以上三件事,都是作代表权柄的人基本的需要。权柄是出于神的,我不过是代表的;权柄乃是神的,所以人不能主观,必须弃绝自己;权柄乃是神的,所以我需要时刻活在交通中。因为权柄是神的,所以我自己并没有权柄,不过是代表而已;因为权柄不是我的,所以我不能主观;因为权柄是神的,所以我必须活在交通里,交通一断,权柄也断了。所以作权柄的人乃是站在一个地位上,是在不作不行、作又不行的情形里。所以我们能看见,这件事与人的想法相差是何等的远。没有一个真认识神的人,喜欢作权柄;作代表的权柄乃是大事,是严肃的事。
——节选自《权柄与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