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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须负家中人的责任

有人要问,这样是否我一个人相信主以后,不管家人如何,全家的人都能得救呢?不是。你必须为每一个家人负责。人常说,得救与沉沦之间没有中立的地位;但其实也有一点中立的地位。外邦人有完的地位,就是沉沦的地位;基督徒也有完全的地位,就是得救的地位。但在基督徒的家庭中,虽不敢说绝对中立,却也可以说很中立。为甚么?因为基督徒子女的立场比起外邦人,更接近得永生的地位。我不是指普通的牧师,或公会中的家庭。那些不能真实作头的人,谈不到这问题。我乃是指真实作头者家中的子女,他们是在一个蒙恩的地位上,更容易得着永生。

保罗说,你们的子女因你们的信圣洁了(林前七14)。我们今天为什么得救?乃是因为基督是我们的头,神以祂为我们的头,我们服在祂之下,我们就得救了。我们对子女,也必须这样作头。只问你是不是家庭中的头,如果你在家庭中是头,你就要为全家负责。神没有要你为兄弟负责,但要求你为子女负责。有一天当你站在审判台前时,没有家的人只为自己一人受审,姊妹也是如此;但已经成家,有子女的人,有一天你站在审判台前,不仅要为自己,也要为家里的人受审判。不管你实际上作不作头,神都算你是家里的头。因此我们能够看见,男女在家庭中的立场不同,就是男的必须负妻子和全家的责任。

我认识一位在主里的弟兄,他实在是一家的头。他的全家还没有信主,他先信了主,也不同妻子儿女商量,就将与偶像有关的一切东西焚烧除净,然后聚集全家宣布说,我们全家要信主,纵然有人不信,也是算你为信主的。家庭中的个人如何是另外的问题,但你这作家长的有权宣告说,我这一家是信主的。羊羔的血是涂在大门口,不是涂在房门口。所以救恩总是以家为单位。今天照我所看见的,在家庭中头作得好的弟兄,全家都是得救的,只是得救迟早不同罢了。他们家中没有什么人是不信的,都是一家一家,全家人得救的。所有作头的弟兄们,这件事一定要把得牢。你要先把全家放在得救的地位上,然后他们一个一个都会得救。

在普林斯敦(Princeton)大学有一位很有学问的教授,他是个好弟兄。他深信圣经里全家得救的教训。他对几个儿子宣布说,我们全家乃是信主的。当孩子们还小的时候,他天天聚集他们作家庭礼拜。以后儿子长大离家后,却都不信神,反去作糊涂事。这位教授的同事们都笑他说,你相信的不一定是真的。他对同事说,我的儿子们还没有老,我相信我的一家必定得救。后来这位作父亲的死了,儿子们仍未得救。但等再过二十年后,儿子们也都陆续得救了。你要相信主,在这件事上你若有信心,或者几年,或者几十年后,你的全家总归都要得救。

——节选《倪柝声文集》,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二),第三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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