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上的注意
近两周关于《宗教事务条例》及和政府沟通登记的文章,收到很多读者的反馈和询问,在此一并做个简单的回应,第一,这些话题在很多教会都已经有讨论,也是各地教会实际要面临的情况,并非要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第二,这一系列文章对这些话题进行公开的讨论,只希望能抛砖引玉。无法面面俱到,其中很多观点只代表学者或个人的见解,可以质疑,也欢迎理性探讨,第三,这里所探讨的主要是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仅供读者参考。各地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切勿生搬硬套,过度解读。第四,与教会有关的事每一位信徒都有关心和讨论的权利,更有代祷的需要,信息的公开不一定是坏事。当然如果觉得不重要或是初信者看不懂也可略过,这两周之后此话题即将暂告一段落。
关于和政府沟通及登记,是一件中国特色的事,主要是在目前没有取得合法地位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政府和教会之间在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平衡,是一种权宜过渡之计,也是教会在特殊处境中一种不得以而为之的应对,对此需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在昨天的概略介绍之后,沟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第一,沟通的人很关键,不能强求年长弟兄,一来他们吃过苦,心里总是有个结,要和以前错待过自己的人一同坐在台面上,感情上扭不过来可以理解,二来现在政府部门的人也已经更新换代了好多批次,执政理念和方式都和以前不大一样。所以沟通上尽量要请灵活一点的中青年出面,最好是在当地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生活家庭工作都相对稳定,这样政府单位也认为靠得住,有事能找到人。
第二,沟通的过程需要把握度。政府部门的问话常常是话中有话,什么东西能说,什么不能说,都很需要警醒祷告。有些不适合说的就暂时不说,也不必说谎,实在说目前中国也没法有什么秘密,我们都在明处,也没有受过什么反侦察训练,但我们有保持沉默的权利,鉴于目前为难的灰色处境,谨请对方的宽容和理解。一回生,二回熟,沟通到一个地步,争取能取得彼此一定基础上的互信。但也要防止另一个极端,绝不能沟通到一个地步,称兄道地,勾肩搭背。沟通上有人际关系的讲究,但我们的沟通绝不是依靠人情关系,也不是个人的来往,乃是为了教会与政府的来往,人情再好部门一旦换个人又得重新开始。
第三,对外沟通时,内部需要同心合意,对外最好是统一窗口,否则,就会有很多破口漏洞。沟通的人很为难,在政府单位面前说话不算数,对内又无法一致。另一面,又不能完全都听政府单位的,有些是涉及公共事务管理的可以配合,有些是牵涉宗教信仰内部的事绝不能让步。同时在沟通方式上,对内不能传导政府单位的官本风格位,也不能以牺牲教会权益为代价换取表面暂时的平安,如果不沟通还能自由活动,沟通之后却处处受限,那就背离了沟通的初衷。
第五,如果政府单位要挟,我们不能被利用。于建嵘说过:国家不要视家庭教会为洪水猛兽,社会精英也不要把他当做利用的工具。如果有人因着我们目前的情境,就想要把手伸到教会中来,或是吃拿卡要,指望从我们得些什么好处,我们里面的良心实在会过意不去,教会也不是有钱的机关,这要尽量并尽早让他们明白,否则有了几次先例之后,再有不顺其意之时就是翻脸之日。我们并不急于什么翻案,我们相信时间表都在主手里,也需要为着沟通的对象着想,现今做公务员都不容易,政府部门也多,没有哪个人能本事大到一手遮天。
所以,第一我们很需要为着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为这个国家和政权祷告,使我们可以平安地敬虔度日(提前二2),第二我们需为着那些沟通的弟兄们祷告,赐给他们恩典和智慧,能够在谨醒顺服的灵里,平衡适度地把握,既能诚心顺服,又不刻意讨好。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信仰,离开这个就是舍本逐末,最终不单讨不了好处,到主那里还交不了账。
(作者:No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