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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与“邪教”是一回事吗?

第一章、引言

在大陆华人教会中,有一种很特别的“属灵键盘侠”现象,那就是很多人流连于各个微信聊天群(以信仰群和时政群为主),热衷于高举自己所在宗派的长处和亮光并积极寻找并批斗他们所理解的“异端”和“邪教”,美其名曰这样的网络论战是“为真理竭力争辩”“打那美好的仗”,为此在网络信徒群体中间引发了很大的搅扰和纷争。在网络传播非常方便快捷的今天,原本基督徒应该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的便捷性来使福音得到广传,然而魔鬼真的很懂得利用罪人骄傲的罪性来制造分裂,牠也利用网络这一工具激动一些满了知识的骄傲却在生命方面很不成熟的人来传播分裂与破坏。

在当今华人教会中,有很多的弟兄姊妹们,他们对于什么是属灵权柄定义下的“异端”和什么是属世政权定义下的“邪教”的“概念”和“差别”也是稀里糊涂,同时对于信经也缺乏整全的认识,于是对其他与自己在真理实行或者教义上有差异的团队就多多加以批评与定罪。在众多的批评与定罪当中,当属泼在地方召会尤其是泼在李常受弟兄身上的脏水尤其得多。笔者本人本着在微信群里与各个不同宗派和团体之间的对话的实战经验,借此拙作梳理一下关于“基督论”所引发的争论的一些方面。希望通过这样的梳理,能澄清地方召会所持的“基督论”不但不是异端,反而是真正有亮光的纯正高峰真理。衷心希望主的真道在中国大地上能被辨析到清晰明了的地步,愿真理的话语能被准确无误地广为传扬。

第二章、属灵权柄如何定异端

一、异端的定义与特点

“异端”(英语:Heresy),指异于正统主流思想学说,通常有负面含意。异端不是叛教,后者是明确地脱离一个宗教,也不完全等同于亵渎,对神或神圣事物的不敬,虽然许多异端因为违反正统或主流的观点被指责为亵渎。

异端一词常被用于宗教中,尤其是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即违反一个宗教的重要教义的教派及其学说,但也可以在其他语境中使用,指不被重视或认同,乃至被厌弃的思想和事物。[1]

在基督教的语境中,异端乃是指通过历史大公会议所形成的有明确的术语的某个团体,因他们持守的某些信仰会造成耶稣的救赎之恩的失去或破坏,所以通过大公会议形成的有着专有名词的专有团体。所以,首先,定异端的权柄乃在于“大公教会”之广泛而审慎的交通;其次,当我们现在要定义某些团体或某个人的信仰言论属于“异端”,那么根据历次大公教会的会议认定结果,都应该对应他们给到他们有一个清晰的异端的“学名”;第三,从历次的大公会议的背景来后,都是相应的异端团队搅动当时的信徒,大公教会不得不起身应对,通常都属于“消极防守”状态,而不是大公教会主动挑起分裂,积极地将一些异己者定为异端。

二、与异端的对抗促使历代信经的形成

(一)大公教会认定的主要异端

1054天主教东正教大分裂之前,大公会议往往会认定并谴责某些异端思想或教派。其中主要有:

·     幻影说,即反对“道成肉身”说,认为耶稣在人间的一切活动,包括受苦、死亡、复活、升天,都只是假象,只是上帝投射在人间的一个影子、幻象。

·     嗣子说:主张耶稣完全是一个人类,并不是神。

·     亚流主义: 认为《圣经》的启示说明耶稣次于天父。

·     亚波里拿留派: 此派的认为耶稣基督仅有人类的身体和魂,没有人类的灵。乃是以神的道(LOGOS)来代替“灵”,以解释“道成肉身”。

·     神格唯一论: 英语:Monarchianism),又称上帝一体论、唯一神论、单一神论,一种早期基督教神学的主张,强调上帝是唯一的。在三位一体神学确立后,这派神学被定位为“异端”

·     基督一性论: 认为耶稣在取得肉身后,其人性、神性得到了统一。

·     基督一志论:主张基督只有一意志。

·     孟他努主义:重视圣灵行神迹的恩赐,尤其重视说预言。重视预言宣讲,自信预言末日,预言的主要意义是宣传主快要来、有着实行狂热的厌世主义及教会惩戒,以预备主的降临的显著特点。

·     聂斯托利派: 聂斯脱里主义(英语:Nestorianism)是一种基督教神学的基督论,强调区分耶稣神圣位格的人性与神性。聂斯脱里的教导使与当时其他著名教会领袖,特别是亚历山大的区利罗冲突。区利罗强烈地批评聂斯脱里拒绝称呼马利亚为“上帝之母”(古希腊语:Θεοτόκος)。聂斯脱里和他的主张在公元431年以弗所公会议和公元451年的迦克墩公会议被认定为异端,最终导致了聂斯脱里分裂,支持聂斯脱里的教会与其他教会分离。

·     欧迪奇主义:欧迪奇认为,基督在成肉体后只有一性,就是“道身”(英语:Logos-Body)。并且基督既是无罪的,他必定不具有与罪人相同的人性,因此不能说基督有神人二性。欧迪奇认为,基督的人性与神性混合,形成一种性质。而因为神性无限大于人性,人性被神性吸收,就像一滴蜂蜜消失于大海一般。欧提奇因此认为,基督与神本质相同(古希腊语:μοούσιον),而与人本质不同。欧提奇的一性论,被迦克墩公会议定为异端。

·     诺斯底主义:诺斯底主义(或称灵知派和灵智派)的“诺斯底”一词在希腊语中意为“知识”,并把这种通过个人经历所获得的知识或意识称为“灵知”(或“真知”)。 诺斯底主义者相信“灵知”可使他们脱离无知及现世。 是一种企图中和物质和精神的二元论的世界观。

·     伯拉纠主义:认为人是性恶的,但否定人有原罪。

·     圣父受苦说:认为圣子耶稣就是圣父本尊,因而被针在十字架上受苦的就是圣父。

()专特时代的处境化需要与历代信经的形成

早期教会历史上现在的新旧约圣经正典尚未形成之时,信徒之间靠短小而凝练的总结性的信仰直白来传递真理。基督四大信经都有其产生的时间背景和当时应对的异端处境,因而信经都有着当时的历史处境的印记。

1. 使徒信经

使徒信经是最简短且在今日教会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篇,全篇共十二条。最早曾在爱任纽(Irenaeus130200)二世纪的著作中发现,但今日所呈现之形式是大约于七世纪间形成的。信经乃是根据教会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早期教会中,信徒受洗加入教会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导,即以此信经为准则;一般教会的教导也以此为根基,而教会信仰之纯正与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经的教导为考核。在早期教会受逼迫时,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经,直至逼迫结束。而何时成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则不可考。当时要对抗的异端主要针对的是:撒伯流派(Sabellianism)宣称圣父、子、圣灵是独一神之三种显示;马吉安(Marcion100165)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复活;诺斯底派(Gnosticism)不承认基督有身体;多纳徒派(Donatism)不接纳大公教会;使徒信经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错误。

2. 尼西亚信经

尼西亚信经是在公元325年第一次召开的教会议会中制定的。当时亚流(Arius256336)及其理论在教会中造成分裂,他主张圣子为圣父所造,因此与圣父不同本质。此说被亚历山大的主教定为异端,但后来却因他的口才与政治长才,得蒙亚城之外地区的支持,而造成两派的对立。罗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深恐教会会因此分裂,于是在325年尼西亚这个地方召开会议,深盼在神学观点上取得共识。 尼西亚信经很明显的是反对亚利乌的神学:子是"从真上帝而来的真上帝",虽是生出的,却是"从父而来",而"非受造";而且子是"从父的本体而来",并且"与父本体相同",都是针对亚流派错误而提出的。

3. 迦克墩信经

迦克墩信经是于公元451年召开的第四次教会议会中制定的。当时有不同的基督论产生,造成了东方教会的混乱,其中尤以涅斯多留(Nestorians)及犹提干(Eutyches380456)为最主要的困惑;前者宣称基督具有神人二性并双重位格,乃是为了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后者则站在相对的地位,宣称基督只有一个位格,但也只有一个神性,因为他的人性已被神性盖过,就如同一滴醋落入在大海里而消逝一般。而涅氏已在431年召开的以弗所议会中被定为异端,故犹提干则成为迦克墩议会最主要的背景。

4 亚他那修信经

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最早曾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过,而完整的形式则要到第九世纪,那时大家都认为它是亚他那修的作品,所以它极县权威性。但在第十七世纪时,罗马天主教的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他提出亚他那修必以希腊文著作,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可见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写成,决非出于亚氏,而且文中并未使用亚氏最为强调的"本体相同"Homoousia)一词。从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

亚他那修信经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它的文词简洁,清晰,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教圣公会之中。 经亚他那修信经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一、在公共崇拜中使用。二、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三、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阿波林、亚流及犹提干等异端

第三章、世俗政权定义的“邪教”并不直接与“异端”相等

一、不同政体国家如何对待宗教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或宗教自由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中自由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在这个社会中公开参加这个宗教信仰的仪式和传统,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或歧视。

宗教自由也包括根据自己的判断放弃或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自由的范围更广,还包含独自或与他人一道、公开或私下敬拜的权利,以及参加宗教仪式、宗教活动和宗教传道而无需担心遭受政府或社会其他团体迫害的权利;另外一些宗教或信仰,尤其新兴宗教,可能会被人给定性为“邪教”;然而,被定性为邪教的信仰团体和正当宗教间通常没有真正的区别,因此目前宗教学术界已开始摒弃使用“邪教”这个主观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不含贬义色彩的中性的“新兴宗教”概念,而一些学者更认为“邪教”一词是对于具有不同教条和仪式的团体的人身攻击;换句话说,没有“某某信仰是邪教”这回事,只要一个人不做伤天害理的事,那他所持有的任何信仰都一样正当,没有任何例外;而称呼一个宗教或信仰为邪教,也常常成为宗教迫害的借口。

中国大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撇开写在纸上的“宗教自由”之外,每个不同政体的国家对宗教自由所给予的实际自由的程度差别是非常大的。中共政权有官方建立的中国反邪教网,这是一家上线于2017922日的网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属的大地阳光文化发展中心运营。该网站主要展示中国大陆所认定的邪教相关信息以及相关法规,并站在官方的立场上提出观点。该网站也提供心理辅导和寻找失踪亲人等服务。[2]从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出,中共政权对宗教的管理还是与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欧美主流的民主国家有本质的不同。中共政权是以无神论为思想指导的政权,所以他们并不相信这个物质世界以外有超验的神的主宰,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也不应该站在政权的角度,来定义哪个宗教信的是“真神”,哪个信的是“假神”。但从网站上看,中共政权一直以来实行的管理方法就是用世俗政权的国家机器来定义属灵界的真伪问题。基督信徒们应该有敏锐的属灵洞见来看清楚这里面的关系,而不应该人云亦云,受政权出于政治的目的而定义出来的“邪教”的宣告而被绊倒。诚然,对于一些盗用宗教名义而实施的形形色色的刑事或者民事犯罪的团伙,我们也应该能清醒地认识到他们的邪恶,要做到认识到他们的危害,从而坚定地警惕、防止、乃至阻止这样的犯罪在身边的蔓延。

二、中国大陆最新邪教清单解析

上述提及的网站于2022726日最新更新了如下邪教清单来看,网站提及除“法轮功”“日月气功”主要打着气功旗号外,冒用佛教名义的邪教组织有4个,分别是“观音法门”“灵仙真佛宗”“圆顿法门”“华藏宗门”;冒用基督教名义的有16种邪教组织,比较活跃有“全能神”“门徒会”“呼喊派”“三班仆人派”“血水圣灵”等;打着外星人旗号的邪教组织1个,即“银河联邦”。 [3] 根据其公布的事实来看,从宗教自由的角度来看,这些团体其实更应该被当作“刑事或民事犯罪团伙”来对待。因为从其公布出来的关于信仰的持守,很难说其中的信仰就一定是谬论,尤其是作为无神论思想基础的政权,更加出于从“无神”与“有神”的基本冲突从而理应无法参加其中任何信仰的判断。世俗法律对犯罪的裁定应该是基于“犯罪事实”而非其“错误思想”。我们都知道近一两百年的世界历史来看,苏维埃的共产运动曾经造成了时间持续很长涉及国家和人数众多的人道主义灾难,但现在即便是俄罗斯这个前苏联因着痛恨苏维埃而解体后的地方,俄共依然可以正常地保持其宣传其“共产理念”的活动权利,而且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先进的民主国家,也有其本国的共产党的存在,他们并没有“因其持有的错误思想必定会造成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侵害”而被世俗法律直接定义为“犯罪”,因为世俗法律的大原则是“没有思想罪”。

三、基督徒应持有的正确的“政教观”

基督徒是天上的子民,当我们的年岁在地上生活时,我们却也要遵循这地上一切的管束,虽然我们说“服从神而不服从人”是应当的。但另一面来我们,我们也需要尊重神在地上设立的属世的权柄,自然其中就包括政府这一属世权柄了。当一个国家选择了“无神论政权”为其执政时,我们基督徒依然要相信神仍在其中掌权。所以,对于政教关系,古往今来有很多精彩的论述,但笔者觉得倪柝声弟兄关于“救人不救船”的比喻依然是最深刻贴切的阐述。“有什么样的民众,就会选择出什么样的政府”,在当代中国大陆,社会中的真理浓度非常稀薄,民众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水位一再跌落,这荒凉的光景恰恰应该是我们基督徒们“撕裂衣裳”“批麻蒙灰”恒切祷告的时候。所以我们不应像世人那样,指责政府官员的不义,指责法律和政策的不合理不公正,而更应该“迫切地生养教建”,把更多的人带到主前,越得着更多的人悔改,越多的不公不义将会得到止息与改善。所以,一面我们也尊重中共政权的法律法规,另一面我们也要为真理打那美好的仗。这是基督徒在地上应该持有的正确的“政教观”。所以,那些以推翻中共政权为目标的革命者范式的信仰团体,显然他们的做法不是神所喜悦的,不但不蒙神的喜悦,从属灵层面来说,他们假冒为善,混淆视听,这恰恰是撒旦魔鬼搞破坏的伎俩,这也就是为什么有那么邪恶的犯罪团伙打着基督信仰之名进行。因为其实大家都知道“基督”才是真神。魔鬼撒旦也知道。

第四章、地方召会的基督论是异端吗?

一、反对者的说辞

在网络上,定罪地方召会尤其是针对李常受弟兄个人的说辞大多都集中在“基督论”。他们的证据包括圣经恢复本中文译本歌罗西115中关于基督是首生者的翻译以及在一些讲道李弟兄讲到关于在“基督受造”的内容。歌罗西115这一节与和合本的翻译是不同的,和合本是翻译为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而恢复本中文译本是“爱子是那看不见之神的像,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查考希腊文原文圣经及交叉查阅很多著名的英文译本,我们能发现大多数的权威译本如KJV,AMP,ASV,DARBY,NASB都采用翻译为the firstborn (first begotten)of all (every)creation(creature)[4],那么把英文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翻译成中文,显然 “一切受造物中的首生者”比和合本“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更贴切原意。然而这一段翻译也正是目前在华人教会引起争论的一段,据此章节,很多人定罪恢复本教导异端教训,其理由就是这样的翻译与信经之“基督受生非受造”有冲突。

二、如何解析尼西亚信经中的基督论

在很多的信经教会,他们恪守尼西亚信经中有一句说“基督受生非受先造”,所以听不得任何关于“基督人性受造”的真理。当代著名华人改革宗唐崇荣牧师在其讲道中指名道姓指责李弟兄关于“基督人性受造”的真理的发表。唐崇荣牧师在归正查经讲座的24讲与25讲中,对于李常受弟兄论到基督是受造者的真理,有着强烈的批判,并将李弟兄的解经与亚流混为一谈。他提到“圣经从来没有提到,耶稣有受造的一部分,这是亚流的异端是李常受的异端来毒害教会。”唐牧对于中国华人教会的影响是巨大的,所以这样的信息确实影响到很多人对召会信仰的否定,对地方召会的伤害颇大,对这一部分的真理传扬亦伤害颇大。

正如前文已经解析的那样,尼西亚信经中关于“基督受生非受造”乃是有着当时要处理的历史问题与当时的异端学说,基督在素质一面,与父同等,父子灵同尊同荣。关于基督身位的争论里面,定罪的一方通常都是摸着真理的某一方面却看不到真理的另一面。关于三一论,在地方召会的文献中经常会提到素质的三一(essential Trinity(亦称本体的三一,ontological Trinity,或内在的三一immanent Trinity)与经纶的三一(economic Trinity)之间的区别。以上二辞表达了正统神学中广为人知的区别;这也是我们在基督教研究院的人,所持守并教导的。这二辞,一是指神圣三一身位的永远本质和彼此的关系,另一指三者与受造之间发生关系时,在时空里(与时间有关的,和时间上的)所扮演的角色,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5]

三、结论:地方召会的基督论是大公传承的正统基督论

总结来说,尼西亚信经中关于“受生非受造”的描述更多的是在强调素质一面的“三而一”,即基督在素质是与父神灵神同等,都是在创世以先已经永远存在一位神。而“基督人性受造论”强调了“一而三”的经纶三一,即神的行政安排下,在时空里,基督成了肉身,活在地上,祂是真正的人,有着和我们一模一样的人性。如此,用尼西亚信经中的关于“基督受生非受造”的句子来定罪地方召会尤其是李弟兄传讲的强调经纶一面的“一而三”是不妥当的。因为这两者完全都是符合真理,符合神圣的启示内容,且在整本圣经中都是有多处经文可以支持的。

第五章、研究此议题给我带来的益处及心得体会

一、定异端一定要谨慎

(一)华人教会中令人担忧的定异端热情           

圣经在教导信徒如何对待异端时,用关键字“异端”搜索,有四处相关经文,24: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这里是保罗的传讲的真道居然反过来被犹太人定为异端;5:19-21“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这三节在说到“异端不能承受神的国”。而4:14“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是教导信徒要警醒不要被异端掳走”。可以看到,圣经在教导信徒要警醒,免得被异端带偏。这多数是属于一种消极的防御政策。在初期教会的历史上,因着有几波的教会内的分裂如前面提到的亚流异端,他们能言巧计搅动全城,这时候亚他拿修这样的教父写了很多著作来主动驳斥他们。但时至今日,在中国华人教会里,只因听到谁的解经或者聚会的实行上和自己的有所区别,往往就能轻易定异端,这种积极地拿着锤子找钉子所以看谁都是钉子的行为实在与圣经关于如何对待异端不符。

(二)混淆属灵权柄与属世政权的区别

很多基督徒虽然从灵的层面已经被神的大能点活,悔改重生,但在魂的层面,太多的心思意念各种观(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国家观,政党观等)都还没有被神圣的真理更新并构成。在笔者遭遇的实际的网络辩论案例中,其实真正从属灵的教义角度去定罪地方召会的只是占了一小部分,更多的人稀里糊涂,当与他们交谈教义和教会历史时,他们几乎都是一知半解,同时他们对于国家及政府、政党的认识都是非常幼稚的,甚至是完全与圣经启示的真理背道而驰而不知。对于地方召会的恶劣印象,这些人更多地其实是不知不觉中接受中共政权关于邪教的宣传,把一些假借基督信仰为名义实施各种刑事或民事犯罪的团伙以及在末世论上非常极端的一些极端团伙(如不买房,不婚娶,不挣钱也不工作的“躺平族”)都与地方召会混为一谈。尤其他们觉得如“呼喊派”“全能神(又叫东方闪电)”这些团伙都是深受李常受弟兄的神学思想的影响,也非常鲜明地使用李弟兄所发表的信息中的词汇。所以在他们看来,这便等同于地方召会和李常受弟兄也就是异端和邪教了。如果这样定罪的逻辑能够存在的话,那么耶稣岂不是要为犹大的叛变而负责任么?另外所有历史上的异端很多都是从十二门徒的传人中产生的,那么十二门徒岂不是也要为所有的异端负责么?

(三)使用二手甚至多手材料作为自己定异端的证据

2001年,由中国大陆人士蒋嘉森所著的《毒瘤当今中国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一书中其中内容对地方召会的信仰进行歪曲与攻击。 2003年由蔡凌云、区应毓合著的《异端与邪教》也是对李常受弟兄进行了指名道姓的污蔑。这些书的破坏性在于,它为全球几千处的地方教会及成千上万的基督徒与中国政府及民间的正常交往设下严重的障碍,更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地方召会因此无端背上邪教的恶名,其恶劣影响尤其严重。[6]因着这些信息的流传,很多当代的基督徒都是人云亦云,从没有自己亲自地去完整而体系地读倪李的著作却下了断案,这种过度的“热情”实在很令人灵里忧伤。

二、网络交流中应持守的交流原则

(一)以开放的心态学习双方的长处和实行的亮光

我本人得救两三年里面一直在网上有参与到多个基督信仰相关的群里学习交友聊天。我注意到虽然来自天南海北的基督徒来自不同的宗派,但事实上各家都有一些可吸取的长处和实行的亮光。哪个宗派若总是强调“唯我独尊”,那么对于其它宗派里即便有亮光之处,也是因着骄傲蒙蔽了双眼。满杯装不下新酒,虚心地看到他人的“长处”,不断学习提高进步才能弥补自己的“短处”。

(二)忽略非基要的差别

对于一些非基要的差别,大家在网络交流时可能出于好奇互相打听,这也完全没有问题。在这过程中,互相询问对方出于什么原因考量才需要特别那样做,这样的询问和解答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若因着一些实行上的差异,比如受洗是用活水呢,还是浴缸里的水,比如向身体向前倒呢,还是向后倒,如果这些圣经里完全没有提及的细节问题也能成为大家吵闹不休的议题的话,那么争竞吵闹真的是太容易一触即发了。所以我个人的建议是,对非基要的实行差异,实在没有必要花很大的心思去考究。不同教会、不同宗派间多点理解与宽容,忽略非基要的差别才是更有利于自己的属灵生命的成长,也是更有利于教会的合一与建造。

三、为着“合一建造”的总结

我观察很多在网络群聊里面花费很多时间来探讨信仰和神学的网友其实有很多是并没有委身在线下的实际的教会里的,他们活用圣经中关于“若有三两个人聚集在我的名里祷告,那么我便是与你们同在的了”的解经,认为即便不委身在实体教会里,在网上有群聊里面有超过三个以上的基督徒这就是属于符合神的心意了。这实在说来,有两方面的害处:一、网络上的交流还是有很多虚拟的一面,我们并不了解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这样的所谓肢体彼此供应其实就非常有限,甚至满了虚假。二、因着网上的交流,令未受洗的人更加以为他们并不需要实施一信一洗,这对于他们得救的确据一面来说,带来风险和不确定。圣经上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信是向着神的一面,而受洗是向着人一面的宣告,其实这两面都是必不可少的。很多网友为什么乐意在网络上拿着锤子找钉子来证明别人信得都不怎么样,要么说别人信歪了是异端,要么嫌弃别人真理高度太低,这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没有委身到线下真实的教会。一个初信者,带着满满的骄傲自义来到一个教会,才开始的时候会特别容易看不到自己眼里的梁木,却很善于看到别的肢体眼里的刺。初信者若参与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后,教会的牧养体系才能像水流一样,慢慢洗去人的骄傲与自义,也能够像涓涓细流一样带进生命的滋养与长大。当信徒的生命慢慢长大时,那种张口就来定人异端的做法自然就会没有了。愿神怜悯我们众人!



[1] 维基百科 词条“异端”,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异端

[3] https://zh.m.wikipedia.org/zh-hans/中国反邪教网,警惕!警惕!警惕!这些都是邪教

[4] 李俊辉,《驳正唐崇荣对李常受弟兄论到关于基督是受造者的批判》,美地之声www.jdt365.net20211126 10pm

[5] 基督教研究院期刊编写组,<我们错了重新评估倪柝声、李常受的“地方教会”运动>,《基督教研究院期刊》,第32卷第6期,2009

[6] 白信来、董立平、王生台等,《解剖毒瘤》,福音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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